1)一、二类城市高端商场——旗舰店、标准店(专卖店)、店中店(专柜);
2)一、二类城市高端商业区——旗舰店、标准店(专卖店)、店中店(专柜);
3)一、二类城市专业商业区——旗舰店、标准店(专卖店)、店中店(专柜);
4)机场、五星级及以上宾馆、旅游旺地——旗舰店、标准店(专卖店)、店中店(专柜);
1)全国区域内各旗舰店、标准店、专柜等经营上由经营者自行管理;
2)公司承担监督服务、市场维护、推广指导等工作,各经销商必须配合公司下达的各项推广指令、并严格执行公司对商品销售情况、库存实际情况的
统计工作要求。
3)合同期为三年、合同期内享有公司给予的:销售培训权利、品牌使用权利、经营权利。
1)独立法人实体,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,一定的资金实力,良好的商业信誉。
2)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并愿意接受公司的审核。
3)在当地具有相应的客户群、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和独立开拓市场的经验。
4)有足够的业务人员,较强的公关能力。
5)对“琉璃物语”及公司相关品牌及产品有强烈的认同。
1、合作咨询:有意者以电话、传真、网络等方式向公司咨询合作事项,索取相关资料。
2、合作申请:填写合作申请书,确认合作意向。
3、资格审核:公司对有意向合作者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。
4、实地考察:可到双方实地进行项目考察,并于公司人员进行业务交流。
5、签订合同: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,正式签订合作合同。
6、缴纳费用:合作者按选择的合作类型及模式向总部交纳相应的费用。
7、开业准备:领取授权书,营业指导手册等资料,进行相应培训,店面装修,物流产品配送完毕,人员到位,准备开业。
8、售后服务
注:加盟商只有在贝形公司确定加盟资格之后才能开始经营,加盟商必须遵守加盟合同,接受公司的管理,保证对客户提供优质服务。
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提供假冒伪劣珠宝产品图片,及虚假宣传资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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